皖交基〔2008〕17號
各市交通局,省公路局、廳定額站,省高速公路總公司、省交通投資集團公司,省公路勘察設計院、省港航工程設計院:
根據交通部“關于公布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》(JTG B06-2007)及《公路工程概算定額》(JTG/TB06-01-2007)、《公路工程預算定額》(JTG/T B06-02-2007)、《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》(JTG/TB06-03-007)的公告”(交通部公告〔2007〕33號)精神,結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,省廳制定了《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》,現予印發,請參照執行。
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
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設
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
一、自2008年4月1目起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應執行交通部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》(JTG B06-2007)和本補充規定。
二、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,人工工日單價取43.35元/工日。人工費單價僅作為編制概算預算的依據,不作為施工企業實發工資的依據,今后將按國家人工工資政策的變化按時測算并定期發布。
三、間接費中的規費包括企業應繳納的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(含生育保險)、工傷保險、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,規費標準為38.1%,計算基數為人工費。
四、其它工程費、間接費(規費除外)的費率、利潤和稅金取費標準均暫按交通部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》(JTG B06—2007)執行。
五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編制,在交通部未頒布新估算指標定額之前仍按交公路發[1996]611號文執行。
六、本補充規定由省交通工程定額站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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